根据我校《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长理工研字[2020]21号)的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资格审查、材料复核、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6日。自公示之日起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文件或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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